幼兒園於震後亦得善用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等實施自主檢核,以維校園設施完善。
一、未來如發生地震震度達 4 級以上,請各園填報校園災害防救計畫「附表 1.11 建築物及設施危險判定表」,並參照「附表 1.12 校園災後緊急判斷與建議採取行動」判斷是否停課放學或學生安置。
二、檢附「附表 1.11 建築物及設施危險判定表」、「附表 1.12 校園災後緊急判斷與建議採取行動」及「附表 1.1 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