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縣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申請及5歲幼兒就學補助(未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

幼教科公告 / 2025-03-21 / 點閱數: 9868

嘉義縣 2-未滿 5 歲育兒津貼申請

 【於10881日開始申請】

幼兒年齡

  • 113 學年度為108 年 9 月 2 日(含)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 2 歲的我國籍幼兒。
  • 自 112 年 1 月起,幼兒家庭綜所稅率 20%以上也可以申領育兒津貼。

申請方式

  1. 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2. 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檢附資料

  • 育兒津貼申請表(需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各縣(市)申請表詳見下方連結。
  • 幼兒及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幼兒或申請人(雙親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 2 名、第 3 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發給基準

實施期程 第 1 名子女 第 2 名子女 第 3 名子女
108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 2,500 元(每月) 2,500 元(每月) 3,500 元(每月)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 3,500 元(每月) 4,000 元(每月) 4,500 元(每月)
111 年 8 月 1 日起 5,000 元(每月) 6,000 元(每月) 7,000 元(每月)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各月補助款將由本縣縣政府按月於次月月底前撥付補助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有下列情形就不能請領育兒津貼:

1幼兒就讀

                                     Ÿ公立幼兒園

                                       Ÿ非營利幼兒園

                                     Ÿ特教學校

                                     Ÿ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Ÿ 準公共幼兒園(如附圖)

(中途入離以上園所、學校及中心之幼兒,以入離園當日起計,當月就讀日數15日以下者,予以補助;逾15日者,當月不予補助。)

3)公費安置收容

 

5 歲幼兒就學補助(未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

 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的 5 歲至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以下簡稱就學補助),自 110 年 8 月起,比照育兒津貼提高補助額度,並自 111 年 8 月起,申請作業方式比照育兒津貼,由雙親雙方或監護人自行申請,經核定後次月底起,每月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另外,為了全面支持學齡前幼兒家庭,行政院於 111 年 10 月決定,自 112 年 1 月起,取消育兒津貼排富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須就學始予補助的規定,未就學幼兒的申領作業與目前就學補助相同,均透過資訊系統辦理。

幼兒年齡:就學當學年度滿 5 歲至入國小前者

 

申請方式

113 年 7 月已有領取育兒津貼者:直接銜接,家長不用提出申請,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113 年 7 月沒有領取育兒津貼者:家長可以線上申請,或採「郵寄」或「親送」到幼兒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定後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申請資料:

申請表、幼兒及申請人(雙親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及其他佐證資料。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各月補助款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月於次月月底前撥付補助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補助額度:

幼兒出生次序 100.8 ~110.7110.8 ~111.7111.8 以後

第 1 胎補助約 2,500 元 /月補助 3,500 元 /月補助 5,000 元 /月

第 2 胎補助約 2,500 元 /月補助 4,000 元 /月補助 6,000 元 /月

第 3 胎(含)以上補助約 2,500 元 /月補助 4,500 元 /月補助 7,000 元 /月

100.8 ~110.7 實施 5 歲免學費期間,分上、下學期各一次撥付給家長,每學期最多以 6 個月計,補助額度不超過家長實際繳費額度 經濟弱勢幼兒得申請學費以外之就學費用補助 。

110.8 ~111.7 以後,比照育兒津貼模式辦理,由家長自行申請,並依幼兒出生次序提供就學補助,幼兒園毋須協助辦理。

111.8 以後,申請及撥付方式、補助額度與育兒津貼相同。

 

若有疑問可洽2-5歲育兒津貼專線 0800-205-105

或本府幼教科 05-3620123   育兒津貼:分機 8944 黃小姐/就學補助:8947

亦可逕洽戶籍地公所承辦人

上網查詢可至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s://www.ece.moe.edu.tw/ch/subsidy/allowance-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0 日起提供 2 至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線上申辦服務,

為簡化上開線上申請作業之身分驗證程序,採健保卡申辦者,自即日起得免插入健保卡,改以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健保卡卡號即可進行身分驗證

操作手冊如附件

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

教保服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