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2-未滿 5 歲育兒津貼申請
【於108年8月1日開始申請】
實施期程 | 第 1 名子女 | 第 2 名子女 | 第 3 名子女 |
108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 | 2,500 元(每月) | 2,500 元(每月) | 3,500 元(每月) |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 | 3,500 元(每月) | 4,000 元(每月) | 4,500 元(每月) |
111 年 8 月 1 日起 | 5,000 元(每月) | 6,000 元(每月) | 7,000 元(每月) |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各月補助款將由本縣縣政府按月於次月月底前撥付補助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有下列情形就不能請領育兒津貼:
1)幼兒就讀
公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特教學校
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準公共幼兒園(如附圖)
(中途入離以上園所、學校及中心之幼兒,以入離園當日起計,當月就讀日數15日以下者,予以補助;逾15日者,當月不予補助。)
3)公費安置收容
5 歲幼兒就學補助(未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
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的 5 歲至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以下簡稱就學補助),自 110 年 8 月起,比照育兒津貼提高補助額度,並自 111 年 8 月起,申請作業方式比照育兒津貼,由雙親雙方或監護人自行申請,經核定後次月底起,每月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另外,為了全面支持學齡前幼兒家庭,行政院於 111 年 10 月決定,自 112 年 1 月起,取消育兒津貼排富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須就學始予補助的規定,未就學幼兒的申領作業與目前就學補助相同,均透過資訊系統辦理。
幼兒年齡:就學當學年度滿 5 歲至入國小前者
申請方式
113 年 7 月已有領取育兒津貼者:直接銜接,家長不用提出申請,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113 年 7 月沒有領取育兒津貼者:家長可以線上申請,或採「郵寄」或「親送」到幼兒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定後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申請資料:
申請表、幼兒及申請人(雙親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及其他佐證資料。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各月補助款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月於次月月底前撥付補助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補助額度:
幼兒出生次序 100.8 ~110.7110.8 ~111.7111.8 以後
第 1 胎補助約 2,500 元 /月補助 3,500 元 /月補助 5,000 元 /月
第 2 胎補助約 2,500 元 /月補助 4,000 元 /月補助 6,000 元 /月
第 3 胎(含)以上補助約 2,500 元 /月補助 4,500 元 /月補助 7,000 元 /月
100.8 ~110.7 實施 5 歲免學費期間,分上、下學期各一次撥付給家長,每學期最多以 6 個月計,補助額度不超過家長實際繳費額度 經濟弱勢幼兒得申請學費以外之就學費用補助 。
110.8 ~111.7 以後,比照育兒津貼模式辦理,由家長自行申請,並依幼兒出生次序提供就學補助,幼兒園毋須協助辦理。
111.8 以後,申請及撥付方式、補助額度與育兒津貼相同。
若有疑問可洽2-5歲育兒津貼專線 0800-205-105
或本府幼教科 05-3620123 育兒津貼:分機 8944 黃小姐/就學補助:8947
亦可逕洽戶籍地公所承辦人
上網查詢可至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s://www.ece.moe.edu.tw/ch/subsidy/allowance-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0 日起提供 2 至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線上申辦服務,
為簡化上開線上申請作業之身分驗證程序,採健保卡申辦者,自即日起得免插入健保卡,改以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健保卡卡號即可進行身分驗證
操作手冊如附件
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