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補助老師請將相關資料送由幼兒園於4/25 前完成申請表資料填報併同佐證資料報送至府
1.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之任職證明。
2.任職期間幼兒園為受補助人員加保之勞工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證明。
3.申請補助當學期成績單影本。
4.申請補助當學期繳費單影本。
5.申請人之匯款帳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