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二、寒假期間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處理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本府教育處視導區督學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服務,專線電話:( 02 ) 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 02 ) 33437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