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鄉(鎮、市)立幼兒園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免學費及弱勢加額補助各項送審資料,請各園自行下載,並確實瞭解補助內容並積極配合宣導,以保障家長權益。
二、上開補助款採納入預算辦理,請檢附納入預算證明書(弱勢加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