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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609

一、105學年度第1學期幼兒園幼兒教育各項補助資料送審日期訂於1051005()1006()1007()3天,下午130~500,請各園依排定日期親自送件審查,並依資料自我檢核表逐一核對排序。

 二、以下學校考量交通問題,幼兒教育補助資料審查時間彈性辦理如下:

1、隨到隨審:自即日起至105931日前,可專人送件至特幼科,本科將以「隨到隨審」方式辦理。

2、郵寄資料:自即日起至105931日前,將補助資料郵寄至教育處特幼科(賴佩伶小姐收)審查,但務必於1051015日前派員至特幼科取回審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