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各公立幼兒園確實辦理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請貴園依據「嘉義縣 105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如附件)相關規定,訂定 105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簡章,並於 105 年 3 月 11 日前將招生簡章函送本府核備,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