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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child - 幼教科公告 | 2015-07-29 | 點閱數: 817

一、依據本縣社會局 104 年 7 月 21 日嘉縣社社工字第 1040030749 號函辦理。
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 54 條增列教保服務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戶政人員為責任通報人員,故修訂旨揭通報表。
二、「關懷 e 起來」線上通報亦同步修正,請各公私立幼兒園如遇兒少保護或高風險案件,請逕為線上通報。
三、為響應環保無紙化,請逕上本縣教保資源網(http://child.cyc.edu.tw/)下載修訂後「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