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 104 年 4 月 1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048611 號函辦理。
二、 汛期將至,為使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及館所熟練災損通報流程,特辦理本次模擬訓練,期於實際發生重大災害時,教育部可第一時間掌握災損並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以防止災害擴大,確保校園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
三、 本次模擬訓練各單位學校、幼兒園災損通報時限為 3 日內( 104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 時至 4 月 23 日下午 3 時前),請透過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首頁提示功能),完成「0421 颱風」(模擬狀況)重大天然災損及停課回報作業模擬訓練通報。
四、 本案期程若有變更,將於本部校安中心網站公告,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及館所應按規定時間配合辦理模擬訓練。
五、 附件為本次重大災害模擬訓練校安通報(含模擬颱風路徑圖)及天然災害事件通報 FAQ 各 1 份,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