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55
:::
公告 child - 幼教科公告 | 2014-11-17 | 點閱數: 87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127268 號函辦理。
二、 鑑於日前發生校外人士闖入校園挾持學生情事,嚴重影響校園安全並引發全國社會大眾關注,為防範重大校安事件發生與強化應變處置能力,請各級學校參考附件,並依據學校地理、人文環境特性,研擬符合學校需求之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建立校園安全檢核機制,每學年辦理人為災害(重大校安事件)應變處置演練至少乙次,做好平時減災整備工作,以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