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5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54763 號函辦 理。
二.為加強宣導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俾利保障家長受補助權益,教育部印製旨揭布條供幼兒園懸掛。
三.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請至本府教育處各校置物櫃領取,鄉鎮市立及私立幼兒園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領取。
四.檢附 103 學年度幼兒就讀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各項補助彙整表,請各園確實瞭解補助內容並積極配合宣導,以保障家長權益。
文隨後到達 特幼科 吳麗招敬啟 05-36201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