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食品衛生法辦法辦理。 二.請各園針對午餐用餐情形提供午餐食材供應商等相關資料,並於( 102 )年 9 月 25 日前將「102 年度午餐食材供應廠商調查表」回傳嘉義縣政府信箱 spcedu@mail.cyc.edu.tw ,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也會加強稽查。 三.相關表件請逕至本縣幼教資源網站( http//child.cyc.edu.tw )請自行下載運用。 特幼科吳麗招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