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 101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幼兒園)收退費辦法,依據本府 101 年 7 月 19 日府教特字第 1010270382 號函,因本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標準草案尚於法制程序中,為使本縣幼稚園(幼兒園)所辦理收退費事宜有其依據,爰依本縣公私立幼稚園 100 學年度收費應行注意事項暫行辦理相關事宜 特幼科 紫銘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