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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child - 幼教科公告 | 2012-07-05 | 點閱數: 2008

 

主旨:有關公私立「幼兒園」之英譯名稱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1 年 7 月 4 日臺國(三)字第 1010122031 號函辦理。
二、基於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幼兒園名稱之英文譯名有統一之需,爰統一以「preschool」為「幼兒園」之英文譯名,檢附公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