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各公私立幼稚園請派員參加講習暨示範觀摩演練,並於4/15 前完成報名手續。
說明:
依據:災害防救法暨縣長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辦理。
事由:嘉義縣公有建築物及其他大量容留民眾場所 地震災害防護講習暨示範觀摩演練
講習時間: 100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9 時至 11 時 10 分
講習/示範觀摩演練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大禮堂(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朴子市祥和國小。
注意事項:參加人員請於講習當日 8 時 50 分前簽到就座完畢,如遇差假請各單位主管務必指派本項業務代理人參訓。
報名表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