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辦理 99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幼稚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計畫,有意願申請補助之園所,請於 99 年 4 月 15 日前將計畫暨經費概算表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97 年 12 月 30 日台國(三)字第 0970242914C 號令暨 99 年 2 月 25 日台國(三)字第 0990019256 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申請是項補助之園所,請將附件紙本核章後,連同電子檔光碟各 1 份,於 99 年 4 月 15 日前送至教育處特教科。本處將依各園所提計畫之可行性、經費概算編列之合理性排列優先順位陳報教育部。
三、檢送本案附件「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範本」及「補助作業要點」請自行下載。
特教科吳麗招敬上 36201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