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園倘已完成宣導活動並寄送成果報告電子檔至本縣蒜頭國小者,請於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前將獎勵人員名冊函報本府(每園以 2 名為限,每名獎勵額度建議嘉獎 1 次或獎狀 1 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