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 3 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3 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0281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 1 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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