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瞭解貴園裝設監視器情形,請惠予協助填寫案附表格(如附件),並請務必於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下班前回傳至 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 ouyanggg0917@mail.cyhg.gov.tw ,請查照。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0277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