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 8 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15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75166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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