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10155A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幼兒園及輔導人員瞭解幼兒園輔導計畫:專業發展輔導(適性教保、特色發展輔導、課綱輔導)之各項作業原則、內涵、申請方式及審查標準,國教署規劃辦理北一區、北二區、中區、南區共 4 場申請說明會,請本縣有意參與輔導計畫之幼兒園踴躍報名參加(南區場次)。
三、南區申請說明會於 105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5 時 30 分,假高雄市立美術館演藝廳(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 80 號)辦理,相關訊息詳閱實施計畫(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