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私立幼兒園若符合「補助資格審核表」及「私立幼兒園設施設備概況檢核表」中各項指標者,請於 109 年 8 月 12 日前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報府申請,以利後續報國教署辦理申請事宜,逾期提報者不予受理。(紙本公文隨後寄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