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園教安~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2 月 9 日台國(三)字第 0990023534A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於本( 99 )年 4 月 1 日起至 4 月 31 日止,開放各園填報「園所收費情形」,請逕至教育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https://ktc.ylc.edu.tw/)/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收費情形設定專區,登載「學費(保育費)」及「全學期其他收費」欄位(全學期總收費欄位會自動加總)。
三、填報時請留意「99 學年度全學期總收費不得超過 98 學年度收費總額」原則,亦可至「查詢 98 學年度收費情形」點閱\查詢。
四、請園所務必記得登載收費完畢後若需再確認請點"儲存"(檔案會暫存網路上)倘若園所以確認無誤請點"確認上傳"(檔案將傳送到縣府審查)
五、 99 學年度合作園資格,將俟本處於本( 99 )年 6 月份將書面審查結果報教育部確認後,由教育部於本( 99 )年 7 月份統一公布合作園名單。
謝謝各園所配合~感謝~
業務承辦人:翁紫銘
聯絡電話:(05)362-0123 轉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