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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24-04-25 | 點閱數: 274
  1. 依據本縣社會局 113 年 4 月 18 日嘉縣社兒福字第 1130015458 號函辦理。
  2. 為強化居家托育人員、育兒指導員、幼兒園教師等從事與幼童相關工作者,有關兒虐傷勢辨識與責任通報之知能,衛生福利部製作兒虐風險敏度與責任通報數位學習教材(相關教材可於以下網址:https://reurl.cc/09V48Y下載運用),請貴園務必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知悉。
  3. 上開數位學習教材內容重點摘錄如下:

(1)身體虐待的辨識:挫傷、燙傷、虐待性骨折、受虐性腦傷以及腹部創傷。

(2)疏忽虐待:

  1. 照顧者無法滿足兒少的基本生理需求,嚴重傷害兒少身體與認知發展。
  2. 單親、低收入戶家庭、家人失業、入獄、孩子發展遲緩、早產、有先天特殊疾病為較可能發生疏忽虐待的高風險群。
  3. 可從外觀、言語、行為三項辨識。
  4. 醫療疏忽:沒有讓罹患慢性病的孩子定時服藥或治療;使用偏方治療急性的傷口或疾病。

(3)精神虐待:

  1. 指照顧者持續在心理上或情緒上不當對待兒童,致使兒童的心理與情緒造成傷害,通常伴隨著身體虐待或疏忽虐待出現。
  2. 辨識要點:兒童出現易怒、低自尊、憂鬱等狀態、過分順從成人及過度黏人等。用不恰當的方式照顧孩子,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就屬於兒童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