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說明會參加對象如次:
(一)目前租用公有土地、建物及設施設備辦理幼兒園者。
(二)有意願承辦非營利幼兒園之法人(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之私立大專校院、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及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
(三)有意願轉型為非營利幼兒園之財團法人私立幼兒園。
(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專責學前教育之行政人員。
二‧南區場次辦理資訊:
(一)辦理時間: 103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4 時。
(二)辦理地點:高雄市。
註:公文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