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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9-02-22 | 點閱數: 608

一、公立鄉(鎮、市)立幼兒園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免學費及弱勢加額補助各項送審資料,請各園自行下載,並確實瞭解補助內容並積極配合宣導,以保障家長權益。
二、補助款採納入預算辦理,請檢附納入預算證明書(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及 2-4 歲幼兒免學費補助)。
三、煩請各園將免學費請領清冊分別造冊(5 歲免學費及 2-4 歲免學費)列印後,將 2-4 歲免學費請領清冊中,具「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手寫備註於備註欄,以利審查人員審核,以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