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程:
(一)收件期間:自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二)評選期間:預計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
二、徵選辦法:
(一)參加資格:16歲以上(若報名者未滿20歲,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對幼兒繪本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參賽作品可獨立或小組共同製作,每件報名至多以3人為限,至少有2位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創作方向:自訂主題以結合本縣在地特色為主,並貼近幼兒旨趣(兒歌除外)故事內容能啟發對花蓮印象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三)閱讀對象:適合0-5歲幼兒閱讀之繪本。
三、檢送旨揭徵選簡章與海報各1份,詳細內容及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或逕上網查閱https://www.hccc.gov.tw/zh-tw/News/Detail/1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