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公糧學校用餐食米業務,相關申購事宜操作手冊如附件
1.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106 年 7 月 25 日農糧儲字第 1061097018 號函辦理。
2.「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業經該會於 106 年 7 月 19 日以農糧字第 1061096869A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 106 年 8 月 10 日生效。
3.依新修正要點規定,公糧學校用餐食米撥售對象由原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與完全中學,全面擴大至公私立幼兒園至高中職(含與學校簽約供餐之團膳廠商)均可申購,並為簡化行政作業,團膳廠商可憑合約及供餐收據,直接向農糧署申購,免經學校申請與地方政府審核,各項規定詳如本署 106 年 7 月 19 日公告(網站http://www.afa.gov.tw/:首頁>農業訊息及公告>公告)。
4.學校(含幼兒園)第一次申購(不含團膳採購學校,因已另由廠商直接申購),應以公函檢具下列文件向該署當地分署提出,並副知教育主管機關:(一)辦理學校用餐概況表,其內容應包括學校供餐型態及參加用餐之人數等資料。(二)學校遵守「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承諾書。
5.團膳廠商第一次申購食米,應以函文檢具切結書、契約書影本、印鑑表等文件,及第一個月申購價款二倍之保證金,向該署當地分署提出申請並副知團膳採購學校,如嗣後申購數量增加,應補足保證金差額。
6.因私立幼兒園及完全中學以外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係本次新增撥售對象,其學校自設廚房採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或向中央廚房採購者,由各校直接申購。為利辦理相關作業,倘貴園係採前述採購者請逕至系統網站下載網路系統操作手冊(http://rice2.afa.gov.tw/Login.aspx,頁面帳號欄右上角,按"學午糧手冊")。另該系統預計 106 年 8 月 20 日起即可登入,登入帳號為學校代碼,第一次登入密碼均為 PRWTS105fcu ,登入後應立即更改密碼,及更新建置學校、幼兒園基本資料,並請依照程序申購,各申購單位若有相關疑義,可逕洽該署當地分署與辦事處。
7.相關系統說明及聯繫方式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