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業務補充說明
公告 2011-03-16 · child · 幼教科公告 · 點閱數:1941
一 澄清有關 IEP 會議辦理 非特教研習時數
1. IEP 會議為會議非研習如同(轉銜 特推會 個案會議) 不為特教研習時數(18 小時或 54 小時)
2.由園所主動邀集人員參與 (會通)並取得相關園所文號
3.本項業務為鼓勵大家登錄特教通報網(非強制性) 以利查詢
不論有無 務必在每一學期特教檢核表中呈現辦理 IEP 會議情形(目前 3/18 日前) 有關特教檢核表操作問題請洽 05-2217484
二 有關帶學生參訪學校 應由誰協助
1. 參訪學校應由家長或學校教師協助
2. 目前大多由巡迴教師協助
3. 因參訪過程以及途中可能有任何意外產生(務必有家長或學校教師在場)
4. 本年度希望巡迴教師協助 但請學校教師陪同
5 而後參訪建議由學校統一帶隊至附近學校參觀 可邀集家長或巡迴教師參與
如要由巡迴教師協助 學校務必派員協助
如有相關建議 請主動給予
特教科 曾榮毅 分機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