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需要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若未檢附無法進行申報)
公告 2010-12-17 · child · 幼教科公告 · 點閱數:2131
一、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需要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若無檢附將被退件),請各園逕行下載交附委託之檢查公司、檢查技師或建築師。(附件-嘉義縣政府教育處轄區內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明台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
二、檢查申報完成後,請務必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證明憑證」加註使用執照字號、原核准類組、現況用途類組及樓地板面積等資料回傳至:spcedu@mail.cyc.edu.tw信箱(請於信件主旨書名回傳建物安檢申報證明憑證)或傳真至 3620521 。感謝!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
謝淑菁
電話: 05-3620123*520
網路電話: 05-2307999*607
傳真:05-3620521
公務信箱:spcedu@mail.cyc.edu.tw
謝淑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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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電話: 05-230799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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