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教保服務人員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
公告 2023-03-08 ·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點閱數:264
名稱並修正為「教保服務人員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7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14931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