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8條修正條文
2021-07-15 ·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點閱數:539
有關「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 8 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15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75166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