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15 年 7 月 6 日府授衛疾管字第 1150179617 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出腸病毒 A71 型陽性個案」 或「年齡滿 3 個月(含)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地區 (不含腸病毒 D68 型)」(附件 1)及「嘉義縣教托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通報及停課停托要點」辦理。
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於 115 年 7 月 1 日於該署 網站更新「年齡滿 3 個月(含)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 地區(不含腸病毒 D68 型)」,本縣水上鄉已解除重症個案地區。
四、請各園務依「嘉義縣教托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通報及停課停托要點」(附件 2 )及參照「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附件 3 )及「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附件 4 ),執行相關防治與衛教工作,並依「嘉義縣衛生局校園及教育機構 (疑似)腸病毒/上呼吸道感染/腹瀉群聚疫情通報處置流程」(附件 5 )落實群聚事件通報,本府將適時派員加強校園查核及輔導,以協助落實防疫措施,確保幼童健康。
五、有關腸病毒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 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 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