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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20-04-13 | 點閱數: 856

依據教育部 109年 4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48209 號函辦理。

貴園應依下列説明辦理:

(一)蒐集整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為主之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相關資訊,並利用學校網站、學校官方臉書、導師會議、校務會議等管道,提供師生正確防疫措施,建立正確認知與態度,避免過度恐慌或焦慮。

(二)學生輔導單位應設置「諮詢專練」、指定專人提供協助或提供「諮詢電子信箱」,透過相關文宣及管道讓學生清楚知道學校關及求助窗口並提供學生電話或練上諮詢輔導服務,滅少因疫情引起之恐慌。若學生對疫情仍有擔心或疑問,亦可撥打衛生福利部24小時免費安心專練「1925」諮詢。

(三)針對疫情所引發的恐慌或壓力,學校可透過製作安心文宣或整理相關衛教資訊,協助學生平安度過防疫時期,必要時,可實施個案及團體輔導,以提高學生情緒處理能力及面對事件壓力或恐慌心態的因應方法。

四)倘若學校因防疫需要實施停課機制,應向師生妥善宣導溝通,避免學生受到不友善之言語或肢體的霸凌或歧視,學生重返校園後應營造「温暖接納」氣氛,避免産生排斥狀况。

(五)學校如有連結校外輔導資源之需求,可向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四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協助,以凝聚輔導能量。

三、另學校可參考下列幾項原則,進行安心輔導:

(一)主動關懷:呼籲師長及家長主動關懷學生情緒反應,以提早發現問                   題,即時提供適合之輔導協助。

(二)提供求助管道或尋求支持系統:學生近期如有不安、懷疑自己異常常,甚至出現失眠、對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一段時間影響等情形,可      向學生宣導或轉介學校輔導資源之協助。

(三)培養危機因應能力:讓學生經過討論與演練,以培養出臨機應變的     能力,並提高未來因應突發危機的成功機率,也能增加學生的自信      與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