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55
:::

文章列表

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1096
嘉義縣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之「經濟弱勢加額補助」申請表,請各園自行下載
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750
一、公立鄉(鎮、市)立幼兒園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免學費及弱勢加額補助各項送審資料,請各園自行下載,並確實瞭解補助內容並積極配合宣導,以保障家長權益。 二、上開補助款採納入預算辦理,請檢附納入預算證明書(弱勢加額補助)。
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621
國小附設幼兒園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免學費及弱勢加額補助各項送審資料,請各園自行下載,並確實瞭解補助內容並積極配合宣導,以保障家長權益。
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572
一、私立幼兒園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免學費及經濟弱勢加額補助款送審資料,請各園自行下載,並確實瞭解補助內容並積極配合宣導,以保障家長權益。 二、行政作業費需檢附原始憑證正本,原始憑證金額需等於行政作業費請領金額。如果原始憑證金額大於行政作業費則需再檢附機關分攤表。
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609
一、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幼兒園幼兒教育各項補助資料送審日期訂於 105 年 10 月 05 日(三)、 10 月 06 日(四)、 10 月 07 日(五)3 天,下午 1 : 30~5 : 00 ,請各園依排定日期親自送件審查,並依資料自我檢核表逐一核對排序。  二、以下學校考量交通問題,幼兒教育補助資料審查時間彈性辦理如下: 1 、隨到隨審:自即日起至 105 年 9 月 31 日前,可專人送件至特幼科,本科將以「隨到隨審」方式辦理。 2 、郵寄資料:自即日起至 105 年 9 月 31 日前,將補助資料郵寄至教育處特幼科(賴佩伶小姐收)審查,但務必於 105 年 10 月 15 日前派員至特幼科取回審查資料。
公告 特幼科 - 幼教科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725
  一、嘉義縣政府為辦理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五條所定審核事項,特設嘉義縣幼兒園收費調整審議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中華民國 105 年 08 月 15 日府教特字第 1050155968 號函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