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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幼科 - 研習快報 | 2017-06-13 | 點閱數: 1043

1.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60075942 號函辦理。


2.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園所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幼 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3.請各級學校於 10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前,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掌握戶外活動行程。

4.暑假期間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本府教育處視導區督學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服務,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 02 ) 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 02 ) 3343792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 04 ) 37061349 ,傳真:( 04 ) 23398219 。

5.注意事項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