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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 - 幼教科公告 | 2007-06-08 | 點閱數: 2820
 本縣縣治地區公有停車場(含路外、路邊停車場)自 96 年 6 月 1 日實施停車收費
★★收費時段:星期一至星期五(國訂例假日不收費),每日 8 時~17 時
★★收費方式:
一、路邊停車場收費小型車每小時 20 元,大型車每小時 40 元,不足 1 小時以 小時計算。
二、路外停車場(地下停車場)只限小型車停放
  1.一般車輛,每小時新台幣 10 元
  2.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開會或參加活動開會與會者持公文每天每次新台幣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