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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 - 幼教科公告 | 2010-01-07 | 點閱數: 1234
有關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前巡迴輔導申請作業(已正式函文)
請詳閱說明
提報鑑定時間  1/7-1/14
新舊生皆須再提報時間內重新提報特教通報網  鑑定安置區  提報鑑定安置  點選欲確認或新提報
依據教育部以及特教通報網操作修正-欲接受巡迴輔導務必提報鑑輔會核准
檢附資料送府  1.提報清冊  2.學前特教巡迴輔導申請表  3.醫療診斷證明
新個案未安置特教生須再檢附  提報安置申請書

                 特教科  曾榮毅  分機 521